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和桐化學審計委員會委員由張榮元、蘇文憲、張家賓三位獨立董事組成,任期三年,召集人張榮元具備有會計及財務專長。

委員會之運作依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職責為審議下列事項: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2021 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5 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列)席率(%)
召集人 張榮元 5 0 100%
委員 蘇文憲 5 0 100%
委員 張家賓 4 1 100%

 

召開日期 審計委員會屆次 議案內容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2021.3.25 2月6日 討論本公司 2020 年度營業報告書案 無意見照案通過 提交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討論本公司 2020 年度財務報表案
討論通過本公司 2020 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2021.5.12 2月7日 討論本公司 2020 年度盈餘分配案
2021.8.11 2月8日 討論評估本公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案
討論本公司 2021 年簽證會計師委任報酬案
2021.10.7 2月9日 討論本公司稽核主管委任案
2021.12.23 2月10日 討論通過本公司 2022 年度稽核計畫案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

2.內部稽核主管與審計委員會之溝通:

  • (1)每月依稽核計畫完成之稽核報告,以當面呈報方式交付各獨立董事查閱。
  • (2)每季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彙總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 (3)不定期透過電話、電子郵件或當面方式溝通、指導與回應。
  • (4)若有重大特殊情事者,亦得即時向各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2021年度至今無此情事)。

3.會計師與審計委員會之溝通:

  • (1)審計委員會對簽證會計師當期財務報表查核情況與結果,亦可充分運用多元 溝通管道(如:電話、電子郵件及當面)進行討論。
  • (2)如有重大意見交流事項,得視情況安排會議(2021年度至今無此情事)。

4.本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管道多元且順暢,溝通狀況良好。2021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具體事項如下:

日期 方式 溝通對象 溝通事項 結果
2021.3.25 書面 會計師 202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就查核完成階段進行溝通 充分溝通討論並知悉後未提出其他意見。
2021.3.25 於審計委員會報告 稽核主管 稽核報告 充分溝通討論並知悉後未提出其他意見及提送董事會報告。
2021.5.12 於審計委員會報告 稽核主管 稽核報告 充分溝通討論並知悉後未提出其他意見及提董事會報告。
2021.8.11 於審計委員會報告 稽核主管 稽核報告 充分溝通討論並知悉後未提出其他意見及提董事會報告。
2021.12.23 於審計委員會討論 會 計 師 2021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查核規劃有關事項進行溝通 充分溝通討論並知悉後未提出其他意見及提送董事會討論。
2021.12.23 於審計委員會討論 稽核主管 審核2022年度稽核計畫案 充分溝通討論並知悉後未提出其他意見及提送董事會討論。